因公出访港澳申办程序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6-05  

一、下载填写表格
  1.《广东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审批表》(教职工或学生用表):“经费来源、数额以及负担办法”一栏需填写清楚具体经费项目名称和编号,经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均需亲笔签名。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所在部门正职或常务副职领导亲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填至最近一次因公赴港澳时间及任务一栏;如首次申办因公赴港澳,请填“无”;单位意见一栏留空。

  3.《因公临时出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请标题“××学院+××姓名+出访××地区”邮件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4.《出访日程表》:日程表需本人签名、所在单位正职或常务副职领导亲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申请材料(请提前2个月提交)
  1.《广东工业大学出国(境)人员审批表》1份,其中填写“经费来源、数额以及负担办法”时需自行财务查询并打印出访经费来源的“项目额度控制”表;;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1份,所在单位正职或常务副职领导亲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3.《因公临时出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所在单位正职或常务副职领导亲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申请人所在部门在“出国任务审核意见”下的“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出访住宿费、伙食费等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标准,财务处在“预算财务审核意见”下的“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

  4.《出访日程表》1份,需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同时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5.邀请函1份。打印/传真/复印件/扫描件等均可,需有邀请方单位抬头,内容须含受邀人个人信息、出访活动名称、时间和地点等,落款须写明邀请人姓名、单位和职务,并加有原迹签名(与原笔迹相同的电子签名亦可),如为英文,需附中文翻译;
  6.合格照片:①相片规格:正面、免冠、浅蓝色或白色背景光面大一寸;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相片背面请用铅笔清晰备注姓名;②办理新证提交3张,已有有效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则无需照片;
  7.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三、学校审批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材料后拟文呈送学校领导批示,再上报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
四、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
  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后取得《广东省因公赴港澳报批件》。
五、送办证件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综合科为出访人员整理有关申请材料后,送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核,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手续。
六、领取因公通行证
  出访人员请于出发前7天致电39322760查询办证情况,并结算办证费,确认已办好证件并缴清办证费后,凭相关证件领取因公通行证。
七、出访
  出访人员须下载填写《因公出访情况登记表》,并于回来后7日内将该表格与因公通行证一并交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综合科。
八、出访报账
  出访人员报销时,提供出访任务批件和因公通行证等(包括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
  综合科:39323850(胡老师),39322760(郭老师),39322761(尹老师)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